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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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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号: L007—2008—3—0001
产生时间: 2008-08-06
148
查阅次数
文件编号:
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
责任部门(科室): 办公室
公开时限: 长期公开
单 位: 市科技局
目 录: 一般要求
内容概述: 民办非企业研发机构的前置审批有关事项说明
民办非企业研发机构的前置审批
序号
项 目
内 容
1
办事对象
公民
2
办事分类
科技
3
实施机关
市科技局
4
设定依据
《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六条第2款
6
申请条件
1、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符合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2、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科技人员,至少有3名中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以上,且关键业务岗位主要负责人应由科技人员担任;
3、具备必要的科研设施和条件;
4、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。
7
提交材料
8
办理期限
9
数量限制
无
10
办理地点
临安市科技局
11
职能科室
办公室
12
联系电话
0571—63758587
13
收费标准
不收费
14
收费依据
15
办理流程
16
表格下载
1、
民办非企业研发机构注册登记表.doc
17
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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